自唐至周,庙制不同,而皆七世。自周以上,所谓太祖,非始受命之主,特始封之君而已。今僖祖虽非始封之君,要为立庙之始祖。方庙数未过七世之时,遂毁其庙,迁其主,考三代之礼,未尝有此。汉、魏及唐一时之议,恐未合先王制礼之意。臣等窃以为存僖祖之室,以备七世之数,合于经传事七世之明文,而亦不失先王之礼意。”诏恭依。
戊寅,以翰林学士、权三司使蔡襄为修奉太庙使。襄乃以八室图奏御,又请广庙室并夹室为十八间;从之。
帝自感疾,即厌服饵,韩琦尝亲执药杯以进,帝不尽饮而却之,药污琦衣。太后亟出服赐琦,琦不敢当。太后曰:“相公殊不易。”皇子仲针侍侧,太后曰:“汝盍自劝之!”帝亦弗顾。
丁亥,诏:“今岁制科举人著作佐郎赵商等十七人权罢,将来到场,便赴秘阁就试。”商,安仁人。
以兵部郎中、权判大理寺陈太素知明州。太素任刑法二十馀年,朝廷有大狱,疑则必召与议。每临案牍,至忘寝食,大寒暑不变。子弟或止之,答曰:“囹圄之苦,其不堪甚于我也!”以耳疾,数求罢;执政以为任职,弗许;久之,乃出守。
癸巳,司马光上太后及帝疏曰:“皇帝圣体平宁之时,奉事皇太后,承顺颜色,宜无不如礼。若药石未效,而定省温清,有不能周备者,亦皇太后所宜容也。孔子曰:‘孝哉闵子骞!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。’盖言诚信纯至,表里著明,而它人不能间也。孟子曰:‘父子责善,贼恩之大者。’盖言骨肉至亲,正当以恩意相厚,不当较辎铢之是非也。伏望皇帝思孔子之言,皇太后无忘孟子之戒。万一奸人欲有开说,涉于离间者,当立行诛戮,以明示天下,使咸知谗佞之徒不能欺惑圣明也!”
帝初以忧疑得疾,举措或改常度,遇宦官尤少恩,左右多不悦者,乃共为谗间,两宫遂成隙。太后对辅臣尝及之,韩琦因出危言感动太后曰:“臣等只在外见得宫家,内中保护,全在太后。若官家失照管,太后亦未安稳。”太后惊曰:“相公是何言!自家更切用心。”琦曰:“太后照管,则众人自然照管矣。”同列为缩颈流汗。或谓琦曰:“不太过否?”琦曰:“不如此不得。”间有传帝在禁中过失事,众颇惑之,琦曰:“岂有殿上不曾错一语而入宫门即得许多错!琦固不信也。”传者亦稍息。
戊戌,山陵使韩琦奏:“山陵诸顿所调物过多,乞选朝臣一员付之计度。”乃命盐铁判官楚建中往裁其数。时三司使蔡襄总应奉山陵事,凡调度供亿皆数倍,劳费既广,已而多不用,议者非之。
帝疾既平,犹未御正殿。御史中丞王畴上疏曰:“今四方之人,翘足引首,倾耳注目,愿观新政者,累月于兹,而未御正殿以见群臣。议者皆谓圣躬既已平复,但以未经先帝卒哭,不忍视朝,此实天子之孝逾于高宗矣。今易月之期已在卒哭之外,惟引礼割情,顾思大谊,早御前殿,南面听政,赫然日升,万物咸睹,臣民之望也。”
秋,七月,乙巳,以侍御史吕诲为起居舍人、同知谏院。
辛亥,知谏院司马光言:“窃见诸路转运使、提点刑狱、知州、军事各遣亲属进贺表至京,朝廷不问官职高下,亲属远近,一例推恩,此盖国初承五代姑息籓镇之弊,后来因循不能革正。国家爵禄,本待天下贤才及有功效之人,今使此等无故受官,诚为太滥。今纵不能尽罢此等恩泽,其进表人若五服内亲,或乞等第受一官,其无服非亲属者,并量赐金帛罢去,庶几少救滥官之失。”同修起居注郑獬亦以为言,且曰:“昔真宗初即位,有事于南郊,旧例群臣皆得迁秩,而真宗以为侥幸太甚,遂命止加勋阶。真宗已尝革滥赏于南郊之初,则陛下亦宜绝缪恩于登极之后也。”执政谓已行之诏难于复改,遂寝其议。
壬子,初御紫宸殿,中书、枢密奏事。帝自六月癸酉不循殿,至是始见百官,感恸者久之。其后只日御前殿,双日御后殿,惟朔望则前后皆不御,至祔庙,始如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