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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第36章(4/4)

浮起一丝难过的神情,他跟随息景六百年,不管世间如何改朝换代,微雨山的日子一如既往的单调平缓,这儿的一草一木均变化缓慢。呆籽万万想不到,如今居然有人会冻死在微雨山。

夜间,山林中的猛兽们出没,呆籽不忍心让这具萍水相逢的尸体暴露在野外,惟恐遭到野兽啃食。

对呆籽而言,最初在泥土中生根发芽,最后落叶归根回到泥土,泥土是神圣庄严的存在。暖春时节,呆籽总爱躺在土坑内,晒着太阳做着发芽的美梦,哪怕美梦至今没能成真。

不管对方是不是种子,至少呆籽认为,逝者入土为安。

趁着野兽尚未出现,呆籽抓紧时间挖了一个坑。他把男子放入坑里,用黑色斗篷重新盖好,然后以泥土掩埋。

呆籽搬来一块石头放在墓前,又折了一根树枝插在旁边。

在四周刻了记号,呆籽拍了拍衣服上的落雪和泥土,急匆匆地往九叔的酒庄跑。

九叔的酒庄位于京城繁华热闹的街道,生意兴隆。呆籽每月来一次,对这儿的一切丝毫不陌生。

息景对呆籽叮嘱再三,世间的平常人与他们不一样,他们能够活成千上万年,而凡人从出生到死亡,短短百年就是一生。九叔酒庄的主人已年迈,呆籽却仍是少年模样,所以呆籽不可使用真实相貌出现,以免被人发现他没有老去。

离开酒庄,呆籽用剩余的铜钱又买了些香蜡纸钱。

呆籽拎着东西准备赶回微雨山,路的前方忽然出现了许多的官兵,把行人拦在道路两侧。呆籽被人群推挤到了旁边,险些跌倒,幸好一位中年大叔拉了他一把,他才站稳。

呆籽连声道谢。摔坏了酒罐子,白乌鸦铁定崩溃。

没多久,一大队人马现身道路尽头,其中一名男子骑着高头大马,一身金色长袍,火光映照得衣衫的金丝飞龙光彩熠熠,分外威武霸气。

街道霎时沸腾了,拥挤的人潮向着道路里疯狂涌动。

呆籽一脸费解,他不懂众人为何欢呼雀跃,于是好奇地询问身旁的大叔,穿金袍那人是谁。大叔解释道:“孩子,这位可是当朝明君,翊武王陛下。”

今夜恰逢云乐公主与兵部尚书大喜的日子,翊武王杨岳峻亲临喜宴为皇妹庆祝,此刻,杨岳峻已有五六分醉意,在返回皇宫途中。

翊武王?

呆籽对这个称谓困惑不已。

其它人眼里,杨岳峻是他们的君王,对呆籽来说,有一件事,他一直有点在意。

他有一位身份尊贵,但自己完全不认识的朋友,翊武王杨岳峻。

杨岳峻每年给呆籽写一封信,这封信与小瓶露水绑在一起装在空罐内,放入山脚的溪流。罐子顺着溪流飘到呆籽出山时路经的一个水潭内。

信中通常仅有一句话。

安然,一年未见,愿你一切安好。

杨岳峻写的信,呆籽向来心存疑惑,可他没打算找对方问清楚。这人是世间的君王,呆籽是一颗几百年的种子,呆籽不愿与人界有太多的接触。

踏入微雨山,呆籽根据沿途的记号找到了埋葬尸体的位置,好歹一面之缘,人既然埋了,总得捎些纸钱,冥界路上不至于太穷困。

呆籽刚靠近土堆,立刻傻眼了。

地面赫然一个大窟窿,埋在里面的尸体不翼而飞。

初冬,入夜,细雪纷纷扬扬。

呆籽蹲在小火炉旁边暖了暖冻僵的手,他瞅着炉内燃烧的小火苗,火焰转眼吞噬了纸张。

烧掉书信,呆籽起身回屋。

屋内非常暖和,一名青年斜躺在长椅,闭目养神,蓝色外袍随意搭在身上,束发的玉簪落在地面。

非人非仙非妖的绝色美人息景,他拥有惊世的绝等容貌,却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。他被束缚在微雨山已两千余年,每五百年仅有十二个时辰能出去稍微透透气。

面对单调乏味的漫长岁月,息景相当坦然,命运弄人并不意味着他必须向不公平的一切低头,他顺利找到了人生的乐趣。

他出不去,不等于别人进不来。

每月十六的夜晚,微雨山的力量降低,一只纯白色的乌鸦飞往人界,带回息景转世的情郎与之相会。

浓情蜜意的恩爱感情拂去了息景困在微雨山的郁结。

呆籽小心翼翼地迈过坐在地面醉醺醺的白乌鸦,他走向息景,说道:“师父,山林的力量开始稀薄了,我去九叔那儿买酒。”

闻言,息景睁开眼瞅了瞅身旁的少年。

呆籽与他的名字不同,他模样清秀,黑眸里灵气闪烁,思维灵活,既能吃苦又特别听话,十分讨人喜欢。

又逢十六,亥时将至,息景眼底流露出显而易见的喜悦。这一天,息景的心情远比阳光明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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