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有喜悦,没有哀伤,没有恐惧,没有激动,什么都没有,只有无穷无尽的寒冷。
小白没有回答,只是再次扣动了扳机。
他甚至无视了那支同样指着自己脑袋的沙漠之鹰的威胁,他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件:杀死对方。
这一次,飞鹰明显的惊出了一身冷汗。
这是个疯子。一定是个疯子。
不然,他怎么会这么疯狂?
明明双方的枪口都对着对方的脑袋,这应该是一个僵持不下的局面,他为什么就能这样决绝的扣动了扳机?
飞鹰再次发挥出他擅长丛林战的优势,像只敏捷的兔子般的向前狂奔。在他左右滕挪闪躲的过程中,前面的障碍物被他敏捷的闪过,甚至都很少会带动脚边低矮树枝的响声。
小白也在狂奔,而且和飞鹰奔跑的是同一个方向。
两人像是两条快速推进的线条一般,隔着一排大树,齐头并进的向前跑着。在奔跑的过程中,两人还在不断的射击着。
没有犹豫,没有停歇,这将是一场不死不休的战斗。
等待他们的只有两种情况:一是谁的子弹率先打完,谁死。二是谁的脚步跟不上,谁死。
这是两个亡命之徒的夺命狂奔,这也是两个顶级枪手的巅锋对决。
没有观众,但这场枪战无疑有资格栽入丛林战教科书的经典战例中去。
飞鹰一边射击,一边心里暗数着。
沙漠之鹰的容弹量是七发,他已经打出去五发。而对手的来福枪却是每打一枪都要重新装弹一次,原本是一件极不顺手的武器,在他手里却如此的快速灵活。那装弹的速度即便是飞鹰自己也是远远不如。
砰!两人又是一个S型的急停,然后对射一枪,谁也不会去确定有没有中对手,枪声响过之后,又一次向前急冲。
谁落后,谁就落入下风。
只有一发子弹了,飞鹰的心里猛地一紧。
最后一发子弹了,这是他的全部家当。如果这最后一发子弹还打不死他,自己就得硬着头发和对手拼匕首了。
一直在特定轨道跑S弧线的飞鹰突然间脚步一停,然后身形一转,然直直的冲进了小白奔跑的那条轨道。
现在,小白正在他的正前方,而他跑到了小白的背后。
举枪,射击。这一瞬间的动作快的惊人。甚至总共只用到零点几秒的时间。
成败在此一举,希望这一次偷袭成功。
砰!子弹终于射了出去,呼啸着朝小白还在向前奔跑的身体射过去。
因为惯性的原因,小白已来不及转身。感觉到背后的动静,没有任何犹豫的向地上趴了过去。
落地后,害怕对手第二轮的攻击,连续的向右侧滚过去。然后将自己还没来得及装子弹的来福枪向飞鹰砸了过去。
他不知道飞鹰只有一发子弹了,一个枪手怎么会没有备用弹匣呢?
他丢枪的目地只是为了阻挠飞鹰一丁点儿时间,然后自己能够快速的靠近和他近身博击。
飞鹰的子弹打光了,没想到小白也把枪给丢了过来。
心里一喜,身体一蹲,避开来福枪的砸击。然后快速的抽出靴子里的两拔匕首,向小白冲了过去。
而小白的手里也早就多了两把金黄色的三角钢叉,杀气腾腾的向飞鹰扑过来。
当!
两人的兵器双双撞击在一起,飞鹰连续后退几步。
脸色大惊,飞鹰有拔腿就逃的冲动。
按道理讲,一般擅长远距离攻击的人,近身博斗功夫就不会太好。
而近身博斗厉害的人,他的远程射击能力就不会太好。这是偏好问题,也是时间问题。喜欢远攻的,一般都排斥近身战斗,喜欢近身战斗的,一般都排斥远程攻击。而且两方面都想练好的话,时间也是远远不够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