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,陈康伯奏:“臣等以前二日朝德寿官,太上皇帝宣谕,车驾每至宫,必于门外降辇。已再三谕之,既以家人之礼相见,自宜至殿上降辇。令臣等奏禀此意。”帝曰:“夜来太上皇帝有旨,令朕只朝朔望。朕于子道问寝侍膳,尤宜勤恪,卿等可详议以闻。如宫门降辇,在臣子于君父,礼所当然。太上皇帝虽曲谕,朕断不敢。”
甲申,诏曰:“朕钦承圣训,嗣守丕基,猥以眇躬,托于王公士民之上,兢兢业业,惧德菲薄,不敏不明,未烛厥理,将何以缉熙初政,称太上付授之恩!永惟古先极治之朝,置鼓以延敢谏,立木以求谤言,故下情不塞于上闻,而治功所由兴起也,朕甚慕之。况今荐绅之士,咸怀忠良,刍荛之言,岂无一得!朕躬有过失,朝政有缺遗,斯民有休戚,四海有利病,凡可以佐吾元元,辅朕不逮者,皆朕所乐闻。朕方虚怀延纳,容受直辞,言而可行,赏将汝劝,弗协于理,罪不汝加。悉意陈之,以启告朕,毋隐毋讳,毋惮后害。自今时政阙失,并许中外士庶直言极谏,诣登闻检、鼓院投进;在外于所在州军实封附递以闻。”
丁亥,诏胡铨复元官,差知饶州。
礼部侍郎黄中等言:“奉圣旨,太上皇帝有诏,却五日之朝,朕心未安,令有司官详议。臣等今议,除朔、望皇帝诣德寿宫朝见外,请于每月初八并二十二日朝见,并如宫中之仪。”诏从之。
壬辰,殿中侍御史张震言:“绍兴二年诏书略曰:‘昔我太祖皇帝尝令百官轮次面对,自今后,行在百官日轮一员面对,朕当虚伫以听其言,且观其行。’陛下初承圣绪,望举行旧典,诏日官日以序进,则数日之间,议论毕陈,而贤愚可以概见。俟其既周,即复依旧五日轮对。”诏从之。
帝手书召判建康府张浚。既见,帝改容曰:“久闻公名,今朝廷所赖惟公。”浚言:“人主以务学为先,人主之学,以一心为本。一心合天,何事不济!所谓天者,天下之公理而已。必兢业自持,使清明在躬,则赏罚举措,无一不当。人心自归,强邻自服。”帝竦然曰:“不当忘公言。”浚见帝天锡英武,力陈和议之非,劝帝坚意以图事功。于是加浚少傅,进封魏国公,除江淮宣抚使,节制屯驻军马。
秋,七月,壬寅,诏曰:“永惟邦本,实在斯民。民之休戚,实系守令。太上皇帝精择循良,留神惠养,垂及眇躬,其敢怠忽!咨尔分土之臣,毋滋讼狱,毋纵吏奸,毋夺民时以重土木,毋掊民财以资饷遗。有一于此,必罚毋赦。至于俾民安其田里,愁叹不生,增秩赐金,若古典则。”
丁未,赐知临安府赵子潚御札,罢京尹供食善营办。帝曰:“更宜子细求访,应有扰民之事,一一条具开奏。如停罢供馈等,所省钱二万馀贯,可尽与民间除去科扰。”
戊申,诏追复岳飞元官,以礼改葬;访求其后,特与录用。
庚申,金尚书左丞相晏致仕。
壬戌,诏:“将届圣节,诸路监司、州军应合进金银钱绢等,缘天申圣节已行进奉,合进之数,权与蠲免。”
金边帅以檄至盱眙,达通和之意,宜各守元立封疆,边臣以闻。乃下诏曰:“敌人求索故礼,从之则不忍屈辱,不从则遗患未已。中原归正人源源不绝,纳之,则东南力不能给,否则绝向化之心。宰执、侍从、台谏,各宜指陈定论以闻。”
时群臣有所论列,而宰执独无奏章,帝以问参知政事史浩。浩奏谓第当且坚壁以御攻冲,俟乘机以图恢复。先是史浩议欲城瓜洲、采石,下张浚议,浚谓如此是自示以削弱之形,不若先城泗州。浩既参知政事,与张浚议多不合。
命参知政事汪澈视师湖北、京西。时刘珙使金,不至而复。先是洪迈、张抡使回,见张浚,具言金不礼我使,具状令称陪臣,浚谓不当复遣使。而史浩议遣使报金以登位,竟遣珙。行至境,金责旧礼,不纳而还。
斡罕既败,收合散卒万馀人,遂入奚部,以诸奚自益。八月,乙丑朔,金左监军高忠建破奚于栲栳山,及招降旁边奚六营,有不降者攻破之。斡罕寇古北口,万户温特赫阿噜岱因妻生日,辄离军六十里,贼闻之来袭,杀伤士卒甚众。金主命完颜默音以兵三千会旧屯兵击之。先是有告默音子色格谋反者,金主察其诬,命鞫告者,告者款伏,遂诛之。金主谓默音曰:“人告卿子谋反,朕知卿必不为此。今告者果自服罪,宜悉此意。”默音至军,击擒其贼党。
癸酉,金主谓宰臣曰:“百姓上书陈时政,其言犹有所补。卿等位居机要,略无献替,可乎?夫听断狱讼,簿书期会,何人不能!唐、虞之圣,犹务兼览博照,乃能成治。正隆专任独见,故取败亡。朕早夜孜孜,冀闻谠论,卿等宜体朕意。”诏百司官吏:“凡上书言事,或为有司所抑,许进表以闻。朕将亲览,以观人材优劣。”
丁丑,金免齐国妃、韩王亨等亲属在官籍者。
金主诏元帅右都监完颜思敬,以所部军与大军会讨斡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