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破之。甲戌,辽主遣使赏有功将校。及准自知当罢,使人求为使相,旦大惊曰:“使相岂可求邪?”准憾之。既而帝问旦:“准当何官?”旦曰:“准未三十,已蒙先帝擢置二府,且有才望,若与使相,令
方面,其风采亦足为朝廷之光。”及制
,准
见,泣涕曰:“非陛下知臣,何以至是!”帝
所以,准始愧叹,语人曰:“王
明
识,非准所测也!”六月,己酉朔,日有
之。庚午,徙知升州、工
侍郎薛映知扬州;以给事中
亮为工
侍郎,知升州;以吏
员外郎李迪为右谏议大夫,知永兴军。帝谓辅臣曰:“大籓长吏,尤难其人。要在
辛卯,河北转运使李士衡等言:“有羡馀钱四十万贯,绢五千匹,丝三千两,布二十万匹,请悉以上供。”诏令本路贮积,勿更辇致。
以童
蔡伯希为秘书省正字。伯希家本福州,随父
从至京师,才四岁,诵诗百馀篇。帝召
禁中,应对周详,所诵
习,因命以官。又以
从久在场籍,善于训
,召试中书,授校书郎。世良讨德麑溊詹浚至清泥埚。是时于厥既平,朝议
内徙其众,于厥安土重迁,遂复叛。世良惩于
族易叛,既破德麑溊眨辄歼其丁壮,勒兵还噶喇河,
击馀党。而斥候不谨,其将
固聚兵稠林中,乘辽师不备击之,辽师小却,退陈于河曲。是夜,
固来袭,会闻辽后军且至,
固遂诱于厥之众皆遁。世良追之,军至险击,
固方阻险少休。辽军侦知其所,世良不亟掩击,
固得以轻骑遁去。获其辎重及所诱于厥之众,并迁德麑溊詹棵瘢城胪朐河上以居之。辽耶律世良破准布,遣人上其俘获之数。
五月,庚辰朔,侍御史知杂事王随言:“准诏劾荣王元俨
遗火事,本元俨侍婢韩盗卖金
,恐事发,遂纵火。”诏韩氏断手足,令众三日,凌迟死。狱成,当坐死者甚众,王旦独请对,言曰:“陛下始以罪己诏天下,今乃过为杀戮,恐失前诏意。且火虽有迹,宁知非天谴邪?”帝纳之,减死者几百人,止降荣王元俨为端王。记室参军崔昈,坐辅导无状,亦责官。戊戌,昭宣使、平州团练使、人内都知秦翰卒。帝甚悼惜,赠贝州观察使,赙襚加等。翰倜傥有武力,以方略自任,前后
被四十九创,群帅推其勇敢。轻财好施,所得俸赐多均给将士。帝尝谓王旦曰:“翰尽忠国家,不害人,亦不妄誉人。在先朝尝言:‘与李继迁款暱,
帐中无间,可
刺之。’且言:‘臣一内官不足惜,或为国家去此剧贼,死亦无恨。’太宗
赏其忠。”旦曰“雷有终在西川,与上官正、石普多不协,赖翰和解,不然,几生事。”帝曰:“昨刘承规卒,翰曰:‘承规不避众怨,今必
谤,望悉勿听!朕益嘉其为人。”其后重赠彰国军节度使。诏杨亿撰碑文,亿以翰不畜财,表辞所势
,虽朝旨不许,而时论
之。明主择之!”帝举张讠永,又问
亮,皆不对。帝曰:“试以意言之。”旦
起举笏曰:“以臣之愚,莫如寇准。”帝怃然,有间曰:“准
刚褊,更思其次。”旦曰:“它非臣所知也。”诏自
禁逮臣庶之家,一切服玩皆不得以金为饰,严其科禁,自是遂绝。戊辰,辽主驻沿柳湖。
荣王元俨
火,延烧内藏左藏库、朝元门、崇文院、秘阁。王旦等请对,帝曰:“两朝所积,一朝殆尽,诚可惜也!”旦曰:“陛下富有天下,则帛不足忧,所虑者政令赏罚之不当耳。臣等备位宰辅,天灾如此,当罢斥。”帝遂下诏罪己,求直言,命丁谓为大内修葺使。壬辰,诏于右掖门外创崇文外院,别置三馆书库。时
城申严火禁,帝以群臣更直寓宿,寒月饮
非便,乃命翰林学士陈彭年检唐故事而修复之。知制诰钱惟演献其父所赐礼贤宅,优诏赐惟演钱五十万,令均给六房,仍各赐宅一区。
秋,七月,戊午,枢密副使王嗣宗罢为大同节度使。先是嗣宗与寇准不协,累表求罢。准既去位,嗣宗复固请补外,因授以旄钺,寻命知许州。
丙寅,诏申明咸平中条制,凡仓庾所收羡剩,不为劳绩。
辛未,令诸州以御制七条刻石。
辛巳,辽命北府刘慎行为都统,枢密耶律世良副之,殿前都
检萧库哩为都监,以伐
丽。慎行先携家置边郡,致缓师期;辽主追慎行还,下吏议责,以世良、库哩总兵
讨。及准为枢密使,中书有事关送枢密院,违诏格,准即以闻。帝谓旦曰:“中书行事如此,施之四方,奚所取则!”旦拜谢曰:“此实臣等过也。”中书吏皆坐罚。既而枢密院有事送中书,亦违诏格,吏得之,欣然呈旦,旦令送还枢密院。吏白准,准大惭。
庚
,放
人一百八十四人。是日,以吏
尚书王钦若、
尚书陈尧叟并为枢密使、同平章事。甲申,命寇准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司事。
旦每见帝,必称准才,而准数短之。帝谓旦曰:“卿虽谈其
,彼专
卿恶。”旦谢曰:“臣在相位久,阙失必多。准对陛下无所隐,此臣所以重准也!”帝由是愈贤旦。己巳,女真贡于辽。
闰月,己卯朔,大赦天下,非己杀人及枉法赃致杀人、十恶至死者,悉原之。
给事中、知荆南府
亮言:“庶官职田过为优厚,请二三年间权住支给,聊助经费。臣今岁所得米麦四百二十馀石,已牒本府纳官讫。”诏奖之。庚辰,王钦若上准诏编修后妃事迹七十卷,赐名《彤
懿范》。废内侍省黄门,其
班内品,改为前殿祗候
班内品。诏:“契丹国信
,旧用金饰者,并易以锦绣。”庚戌,辽主拜日如礼,与玛都布耶律世勋易衣
为好。以上京留守耶律
格为北院枢密副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