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个,他持续错愕。
“是我主动接近你,我很清楚,你从一开始就没那个心,但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,所以把握每一个可以接近你的机会放手去争取,你要说我厚脸皮也好,至少我试了。”
“…”所以、所以——他被告白了吗?
通常被告白的人,应该要有什么样的反应?他从没被告白过,更拙于应对。
这就是他所认识的她,聪慧,自主,永远知道自己想什么、要什么,适时去掌握,不使自己后悔,也是这样的自信风采,吸引着他的目光,不由自主。
“我不讳言告诉所有人,我就是喜欢你。杨品璿,我不是帮凶,我是主谋,但是你说,你并没有爱上我。”
“等等、等等!”他承认,他确实说过没爱上她,但在谣言满天飞的情况下,他能不这样说吗?同样的话,在不同的情况下会有不同的解读方式,她不懂吗?
她根本没理会他,迳自说:“你说得够清楚了,你困扰、你不想交女朋友,是我太一厢情愿。”
“我没——”他试图说些什么,但是她完全不给他开口的机会!“我不是听不懂你的拒绝,却还是找了各种籍口去接近你。”她打开包包,拿出淋雨那天他借给她的外套。
“我一直带着,总想留着它,我就还有下一次见你的籍口,现在还给你,这次是真的,我不会再去找你了,再见。”
“徐瀞媛!”他挫败地喊出声,她没回头。
为什么每一个人都这样,一迳儿认定自己所认定的、一股脑儿说自己想说的,却没人愿意停下来听听他怎么想、怎么说!
他回过头,看着杨志杰,表情很平静,平静到读不出任何的情绪,平静到——杨志杰有点头皮发麻。
然后,他拾起紧握的右拳,很酷、很帅、很准、狠狠地——用力给它挥出去!
大学四年,从没和谁起过争执、脾气温和出了名的杨品璿,唯一的一次动手打了人!
一拳,就打碎人家两颗牙!
真的是够了!
他不是没脾气,他有!他现在就非常、非常地生气!
一肚子气闷地追出去,那个让他闷到快吐血的女人站在对街,一辆计程车刚好停在她面前。
他心急地穿越马路,扬声大喊:“徐瀞媛!”
她抬起了头,目光与他接上,他横越马路,大步走去,唯一的念头只剩下——留住她!
“别…你小心车…啊!”刺耳的喇叭声和她的惊叫同时传入他的耳中,紧接着一阵椎心刺骨的痛侵袭了全身的知觉,他连思考发生什么事的时间都没有!
“…混账!我…没…你跑什么…”脑海中最后的意识,是那双紧紧握住他,冰冷、颤抖的手。
一直到许多年之后,再谈起这段往事,仍有酸甜交织,胸口抽紧得无法呼吸的感觉。
“品璿?你睡着了吗?!”窗外下着雨,入夜后格外寂静。她在床边开着晕黄的小灯,灯光下温柔地凝视他。
枕在她腿上的男子正闭目养神,恬然安适。
即使已开了空调,她还是不放心地拉高薄被,不容他有丝毫受凉的可能性。
他拥有一张令女人销魂而痴狂的俊俏面容,随着一年又一年的过去,沉淀了大学时代的轻狂稚气,造就更为内敛的涵养与气度。
岁月,在他身上留下了更为雍容清华的气质,沉稳若定的谈吐,如此出色的一名男子,她拥有了七年。
从认识他时,他就已经是这样的人了,从不轻易动怒,凡事低调,也不爱与人计较,对周遭的一切淡然处之,然而,他唯一一次发脾气、唯一一次动手打人,是为了她。
这样一名男子,要如何质疑他的真心呢?
这令所有人跌破眼镜的举动,当时在校园里传得沸沸扬扬,她这滩红颜祸水在毕业前都被稳稳贴上“杨品璿女朋友”的标签,并且,从此再没人敢无聊地刻意去挑惹他的脾性和忍耐度,因为必要时候,他的拳头会很硬!